根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学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决定启动新一轮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创建职业本科大学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新一轮职业本科专业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主申报,填写附件1 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项目_申报书(一式三份,科研处、学校盖章部分由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收齐后统一盖章,申报时间按2025年6月xx日),申报书填写内容和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新一轮项目申报,须根据项目组实际参与人员填写附件2 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项目_备案表(一式三份,备案时间按2025年6月xx日),备案表由统筹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后,交部门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生效,相关要求见附件2填写要求;
3.建设过程中须按申报书内容,提前筹备项目验收所需材料,新一轮职业本科专业申报成功后开启结项验收工作。
第1.2项工作产生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各相关部门签章后于7月10日前交至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行政楼511),计划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全部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联系人:马琛 电话:66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