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2 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启动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旨在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加快培养更多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拓展计划实施范围,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供给与区域产业人才需求匹配度,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对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要求,面向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遴选发布生产企业岗位需求,对接匹配职业教育资源,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择优支持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培养项目,大力培养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逐步形成为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系统储能、赋能的人才培养培训新生态。
二、重点任务
(一)校企联合实施学徒培养
项目企业根据不同领域特点设立现场工程师学徒岗位,明确岗位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学校、企业和学生签订学徒培养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学徒参照企业职工或见习职工享受相关待遇,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学徒培养和员工职业教育。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建设核心课程、开发建设高水平教材以及配套的数字化资源。基于真实生产任务灵活组织教学,工学交替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让学生在实际工作场景中掌握关键技术和技能。
(二)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模式
根据不同产业岗位人才需要,校企联合招生,实行小班化教学。支持通过中高职贯通培养、专升本等形式提升教育层次、接续培养。校企联合设计和开展教学考核评价改革,开展职业能力评价,设立淘汰机制,实现动态择优增补。探索项目企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独立承担学分课程,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
(三)打造双师结构教学团队
项目企业选派具有教学能力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学徒培养,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指导岗位实践教学,与学校专任教师共同开展教学研究。项目企业选派的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可以收取课酬。项目学校相关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岗位实践、参与企业工程实践或技术攻关,可以按规定取酬。鼓励企业技术骨干与学校教师组成“双导师”团队,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和毕业设计,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
(四)助力提升员工数字技能
项目学校发挥办学优势和专业特长,对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需求,按照企业需要协同开发培训资源,根据企业运行特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多种授课方式,面向企业在职员工开展入职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数字能力提升培训。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标准和模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培训水平,助力企业员工适应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每个项目原则上由一所高等职业学校和一个企业联合申报。合作企业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或在省内重点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实力的重点企业。
(二)申报限额
校级项目:每个部门限报2项,经过现场答辩、专家提问和论证,专家组评价合格以上的项目立项为校级项目,同时作为2026年省级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经过建设与2026年新申报项目再次遴选排名)。
省级项目:按专家组评分排序在前4位的项目推荐到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发文认定或者立项建设并通过的项目。
(三)项目管理
每个项目存续期不低于一个培养周期(一般不低于 2 年)。每个项目应独立编班培养,并且有科学的淘汰和动态增补机制,按照校企共同确定的考核标准对学徒在学习过程中及学习期满进行考核,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支持项目学校建设以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现场工程师学院。
(四)合作协议
合作各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和争议解决等内容,建立管理机制和运行流程、产业导师互兼互聘机制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有关学校和企业不得以项目名义违规收取学费,结束后合作方不得再以项目名义进行招生宣传。
四、组织实施
(一)对接需求
申报各单位、部门要主动对接企业人才需求,精心组织开展项目调研、校企对接、方案制定、协议签署、联合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
(二)学校申报
1.各单位(部门)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名额进行推荐申报,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将《吉林省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汇总表》(附件 2)以“XX 单位(部门)+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 974668556@qq.com,每个单位(部门)限报2项。
2.系统申报:根据《吉林省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在网站http://fzxmgl.jty.edu.cn/中填报(填报流程见附件3),按要求上报合作协议等电子版材料,在2025年11月17日截止填报。申报书中的建设方案、年度目标及标志性成果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遴选立项
职业教育与发展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质量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省级项目立项推荐名单和校级项目储备立项名单。
(四)项目实施
各立项单位(部门)要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健全体制机制、沉淀形成范式,确保取得实效。职业教育与发展研究院将开展跟踪指导和阶段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项目库。
相关咨询联系陈莹莹,联系电话:18043810787。
2025年10月24日
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